当前位置:零点看书 > 其它小说 > 开局失业,我让歌坛大魔王回归 > 第四百七十三章 以父之名

正文 第四百七十三章 以父之名

  阿婆也有弱点。枎</span>


  《谋杀启事》这本书有改编为话剧和电视剧,很经典。


  但作为书,这本书有一点难读。


  就这本书的乐趣全在诡计设置上了。


  它在案发和破案之间的线索收集和询问,缺乏故事趣味性——阿婆的马普尔是安乐椅神探,所以老太太只在关键时刻露脸,而主要负责查案的督察既刻板又无趣。


  偏这本书案发太早,破案太迟,导致中间线索收集、询问显的很啰嗦。


  当然。


  这啰嗦中也有亮点,就是英伦宁静和睦的乡村生活和马普尔老太太悠闲的日常。枎</span>


  然后,剩下的就全是缺点了。


  故事节奏慢,叙事拖,内容琐碎。如果在娱乐手段少的时代,时间足够的话,这本书是很好的消遣,但快节奏的生活,让人阅读耐心降低了。


  总而言之。


  《谋杀启事》是一本推理名作,但不是一本好读的推理小说。


  但是!


  如果把这本书改编为话剧、电视剧,甚至于以故事为底本,改编为《明星大侦探》这种综艺推理故事的话,就完美的规避了这本书的缺点,把故事变的更有趣了。


  毕竟,节目的搜证环节没那么枯燥。枎</span>


  最关键的是,这本书太适合这种综艺的节奏了:前期搜证引出人物,很多人都有嫌疑;二搜引出作案手法,开始排除嫌疑人;最后引出关键性证据。


  江阳觉得简直完美。


  当然。


  作为一本推理小说,即便综艺剧本会做很大的改编,可最关键的诡计被剧透,对书在国内的销售肯定有影响。


  虽然江阳看这本书的时候是知道了凶手,然后看下去的,而且因为知道了凶手,读书乐趣变成了找线索,这让中间那段冗长变的有了一些乐趣。


  但很多人是不喜欢剧透的。


  可电视为书籍销售带来的正面影响也不容小觑。枎</span>


  指不定还会卖的更火呢。


  这就看取舍了。


  在《谋杀启事》缺少《罗杰疑案》等开创性的情况下,江阳觉得至少可以尝试一下。


  江阳把《明星大侦探》的创意说了,还说他即将动笔的小说可以当剧本。


  “你这——”


  陈姐就佩服江阳,“为了卖书,你还整了一部综艺。”


  要是喜欢的话,还得付两份钱,真应该挂路灯啊。枎</span>


  但仔细想一想的话,陈姐觉得这创意还是很不错的,至少这节目从江阳嘴里说出来就很有说服力,唯一的问题可能就是对剧本,嘉宾要求挺高。


  因为陈姐知道,想让李清宁的老公当打工人,压榨一季的剧本,李清宁肯定不干。


  江阳也就提供一两集的剧本。


  “行。”


  陈姐让企划部做一个方案,明天跟时光网内首席内容官详谈。


  她刚站起身,送西服的工作人员到了。


  陈姐一听,留下来,她还没见过江阳穿西装呢,这次养养眼。枎</span>


  江阳去休息室换上西装。


  上次李清宁带他逛街的时候,就已经让量体师量过了,所以还挺合身的。他从休息室去往李清宁办公室的时候,迎面碰到狗哥扶着狗嫂往外走,他打了个招呼:“买保险吗?”


  狗嫂站住,眼前一亮:“帅啊小江,我马上不孕吐了。”


  “啊?”


  江阳一呆,这哪儿跟哪儿。


  “我吐!”


  狗哥舍了狗嫂,往卫生间跑去了。枎</span>


  江阳左右看了看,“你终于孕吐了?”


  狗嫂翻了个白眼,“穿的人模狗样,怎么不会说话,我一直不孕吐好不。”


  她刚才是狗哥在她身边一直孕吐,带的她也有感觉了。


  但别说——


  狗嫂绕江阳转一圈,“你这西装穿的——”


  江阳这一身西服,让人见了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竟让她有一种看到阳光、绿色,尝了一口薄荷的清新感觉,那孕吐的滋味马上不见了。


  “不愧是花了钱的。”枎</span>


  狗嫂赞叹,这衣服贵还是有贵的道理的。


  “啊。”


  江阳觉得自己可以去月子中心工作了。


  狗嫂翻个白眼,“月子中心是生了的。”


  江阳又问了一句:“狗哥怎么又孕吐了?”


  刚认识的时候,狗哥就孕吐的不行,后来好了很多,怎么现在又开始了。


  “昨天去检查了,孩子三尖瓣轻度反流。”枎</span>


  狗嫂摸了摸肚子,她在孕妈群里问了,这不算什么大事,李清宁也帮她问了私人医护,专家说这个不用在意,只要返流不再扩大就没事,但狗哥担心啊,然后就又开始孕吐了。


  “哦。”


  江阳点了点头。


  他觉得紧张也正常,这世界就怕个万一。


  江阳进了李清宁办公室。


  陈姐双眼一亮,刚要夸一句,江阳问了一句:“像不像电视上的黑帮?”


  她翻了个白眼。枎</span>


  女工作人员要检查下还有哪些地方要微调,刚摸了江阳肩头,李清宁站起来:“我来吧。”


  大致还不错,就有一些地方要微调。


  李清宁又把领带给江阳搭配上。


  江阳不会系领带,看着李清宁为他系上,忍不住亲她,李清宁后仰躲开了,“别闹。”


  西服定制的工作人员也在呢。


  待系好以后,李清宁后退一步,觉得很不错。


  江阳也去照了照镜子,“打成领结就好了。”枎</span>


  教父的范儿就出来了。


  帅!


  江阳决定了,迟早有一天把《教父》整出来。


  与此同时。


  “……仁慈的父我已坠入,看不见罪的国度,请原谅我的自负……没人能说没人可说,好难承受,荣耀的背后刻着一道孤独……”


  这——


  李清宁不得不承认,在这首歌衬托下,老公那中二魂算燃烧起来了。枎</span>


  ***


  唐欣的日子不好过。


  要不然,她是不会去求李清宁。


  她很珍惜和李清宁之间的友谊,因为她觉得跟李清宁成为朋友,真的是一件很酷的事儿。


  李清宁可以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转身就走;也可以在演唱会上,一个人站在舞台上,在粉丝荧光棒的星河灿烂之下,轻轻地闭上眼,听上万的人合唱她的歌。


  这些都是唐欣想做的事。


  所以——枎</span>


  虽然唐欣年纪大李清宁很多,但那一刻,李清宁就是她仰望的大魔王。


  唐欣很荣幸成为李清宁的朋友。


  因为李清宁有才华,内心强大,永远掌握着自己人生的主动权。


  她不随波逐流。


  当然,很多人可能把这一切归于李清宁有天赋,她厌弃的一首《半糖戒指》,轻轻松松的就成为了传唱经典,所以有底气和实力去掌握自己的人生。


  但唐欣知道,李清宁真正厉害的是热爱她的热爱,并为之付出了所有的努力。


  她看过李清宁写歌时的样子,欢快地就好像一个精灵。枎</span>


  就跟唐欣自己看到一个最新款的名牌包包差不多。


  李清宁是一个有自己世界的人。


  成为这样人的朋友,真的是一个很荣幸的一件事儿。但相应的,成为这样人的朋友,是很难的一件事,因为有自己世界的人,她自己跟自己玩就足够了。


  所以——


  唐欣很佩服江阳。


  她在李清宁的世界路过就算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了。这兄弟是怎么堂而皇之的走进去,还在里面的核心位子,盖了一座大楼的?


  太厉害了!枎</span>


  她以前觉得,能够娶大魔王的人,一定是把她当女神供着的人。


  但现在,她觉得怎么反过来了。


  难道。


  她还是不太懂李清宁?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