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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四章,华胥之里的老丈

  小雅把葫芦数了又数,怎么数还是25个,虽然这已经能让她喝好久的了,但还是有些贪心不足地朝林铮望了过去,看到她望过来,林铮伸手便朝她的脑门敲了一下,然后拿出了一瓶独特的酒。


  被敲了一下的小雅正准备借题发挥,看到林铮手里的酒立刻便两眼发光,灵蛇酒,还是史诗级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小雅就对这种酒念念不忘了,没有尝到一口的小雅感到十二万分的遗憾,现在林铮居然拿出来了,二话不说,立刻抢走!


  “抢什么抢,本来就是给你的礼物!”林铮没好气地对小雅道,但是看到小雅那高兴的样子,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我还有事儿,先走了哦!”


  “这么快就要走啊?”小雅相当不满,“很重要的事儿吗?”


  “恩,还是比较重要的!”


  “一定要现在去?”


  “倒也不是!”林铮想了想,朝廷任务的确没有时间限制。


  “那就留下来陪我!真是的,身为恋人的你,居然都没有好好地陪我一次!”小雅撅着嘴道,说得理直气壮的,好像真是那么回事儿!


  林铮看了下时间,快九点了,朝廷任务不可能三两分钟就做完,现在去的话,说不得得熬夜奋战,算了吧,还是陪下小雅好了。看到林铮坐下,小雅立刻便开心地笑了出来,然后一下蹦到林铮怀里,虽然林铮从来没有承认,但是小雅知道,自己就是林铮的恋人,所以对林铮的时候她总是肆无忌惮的,抱着酒葫芦喝了一口,小雅第一次感觉到了有点醉了的感觉!


  在屋顶上睡觉很糟糕,林铮一个翻身,差点摔到地面上,果然就不能在屋顶上睡觉,太危险了!伸手抱起了小雅,林铮回到小雅的房间,将她放到床上,看到小雅嘴角的笑意,立刻知道她在装睡,伸手便敲了她一下,“再睡一下就起床了,每天睡那么久会变成懒虫的!不对,你已经是一条懒虫了!”


  “至少说我是猫嘛!我不喜欢虫子!”小雅不满地睁开眼睛道。


  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好不!?林铮一阵无奈的同时又感到好笑,低头,朝小雅撅起的小嘴亲了一口,“那继续睡觉吧!懒猫!干完事儿我再来看你!”


  “记得要带上我喜欢的慰问品!”小雅笑嘻嘻地强调道。


  “知道了,不仅是懒猫,还是个吃货!”抵着小雅的头蹭了几下,林铮离开了,等到林铮离开,小雅立刻“喵——”的一声扑到了被子上面,很快便又睡着了。


  林铮昨天大半天基本都在睡觉了,这会儿精神十分好,一看时间,七点零五分,恩,下线去洗漱一下,然后再来奋斗朝廷任务。伸手摸了下肩膀上在打哈欠的小惜,“小惜,哥哥走开下,要乖乖的哦!”


  小惜打着瞌睡,好像还没睡够,昨晚她没有回自己的小花床休息呢,好像睡眠质量不是很好。林铮笑了笑,直接便托管下线。


  再次上线,林铮吓了一跳,因为他身边围了不少一脸兴奋的玩家,一个个都手拿摄影器材,两眼发光地盯着他——哦不!是他肩膀上在打瞌睡的小惜,看到一个试图扑过来打搅小惜睡觉的女生,立刻被其他女生愤怒地拦住,小惜这么萌的时候,怎么能打搅她呢!粉丝的疯狂让林铮打了个冷战,就是这么一颤,暴露了他已经上线的事实!


  “不好!一平贱人上线了,大家快保护小惜!?”


  一听到围观人群中的声音,林铮差点大骂,保护你妹夫,在你们那儿才是最危险的!话说什么?该死的,一平贱人这个外号已经传开了吗?可恨的蝰蛇啊!飞快地拿出罗盘,定位坐标,传送!一群人疯狂地朝林铮扑了过去,结果林铮瞬间化成白光消失,让所有人扑了个空,气得一个个大骂不止的,不过很快,一个个又欣喜地散开了,不能亲手捧起小惜当然很可惜,不过还好,有拍到了小惜稀有的萌照,大收获啊!


  小惜揉了下眼睛,四处张望了一下,发现都是朴素的房屋,不过这和她没关系,她只要哥哥在身边就好了,抓紧了林铮的头发,小惜张口便朝林铮的脖子咬了下去,早上了,该吃早餐了!


  这里就是邪教的大本营?林铮有些好奇地看了下四周安居乐业怡然自得的乡民,怎么看这里都不像是被邪教荼毒的地方,难道地方搞错了?纳闷中,林铮打开地图看了下,没错啊!他已经在红叉上面了。这个地方名叫华胥之里,从地图上看,这个地方还是挺大的,但是这个华胥之里不是城镇,因为没有城墙,说是村庄又实在是大了一些。看了一遍地图之后,林铮将地图关掉,现在的情况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决定找华胥之里的居民询问一下这里的情况。


  林铮找到了一个白发的老人,他觉得,关于宗教信仰这种东西,一般的老者都会比较热衷的才是!于是林铮几步走了上前,对老人拱了下手,“老丈,在下是一名冒险者,初来贵宝地一无所知,可否给在下讲一下您这边的传统等情况?”


  “呵呵,冒险者啊!气色不错嘛!”老丈笑着对林铮道,“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老掉牙的传统了,难得你有兴趣,你要是想听的话,我就给你说道一番吧!”


  林铮闻言一阵欣喜,最怕的就是碰到个蛮横的n了,幸好运气不错,碰到个重视传统的老者,林铮立刻便请着老者到一棵树下的木墩做好,拿出一葫芦酒来款待老丈。老丈貌似是酒国老手,闻到猴儿酒的浓香,居然从怀里面掏出来一只精致的银杯,一杯下肚,老丈露出了一脸畅快的表情,呵呵笑道:“好酒!好酒啊!老汉我喝了上百年的酒,第一次喝到如此美酒,有这一杯下肚,此生无憾啊!哈哈哈!”


  “老丈您太见怪了,要是您喜欢,这一葫芦酒就送您了!”林铮还真怕这老丈“此生无憾”了去,那样的话,他还得找人问话。


  “如此美酒,当真是酒国无价之宝啊!小兄弟既然如此豪爽,老汉我是贪杯之徒,就不客气了,不过,礼尚往来,老汉我这里有件小东西,就当做是回礼吧!”说着,老汉便取出来一颗珠子,珠子不大,也就龙眼大小,璀璨夺目的绿色看起来十分醒目,自身还散发着幽幽的绿光,神秘而迷人,以林铮的眼界来看,这东西不得了,怕是史诗级的!


  “老丈,这珠子太过宝贵,换不得!”林铮有些受宠若惊地说道。


  “没什么换不换得!”老丈笑道,“个人看重的东西不同,价值也就不同,对老汉我来说,这东西远没有一葫芦酒来得珍贵,你就收下吧!”


  林铮迟疑了一下,伸手接过了珠子,然后他又拿出来两个葫芦,“也请老丈收下!”


  “好!哈哈!你要是拿别的东西,老汉我还不乐意,但是美酒嘛!多多益善!”老丈笑着收下酒葫芦道。


  林铮笑了笑,因为小雅和红玉的关系,他对酒徒的感觉都比较好,老丈豪爽的脾气也让他感觉比较亲切。低头看了下手里的珠子,真的很漂亮,连他这个一向对珠宝没什么感觉的人看着都喜欢,伸手一点,珠子的属性冒了出来——


  混沌灵珠·木:混沌初开时由混沌元素凝聚而成的灵珠,带有本源的木属性力量,能赐予主人强大的生命力,使主人气血恢复速度+300%,其他效果尚未解封,稀有等级,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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