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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7章 黄雀

血从尸体上淌下来,流进草地里,很快就被沙土所吸收。周围除了这样的尸体,便只有满地的马粪。一只靴子重重踩在一坨马粪上,将它踩扁。没粘在靴底,因为它已经有些干燥了,留下它的那匹马,已经被赶走有一段时间。“阿囊死给!”火赤哈儿愤怒地咒骂了一声,转过头四下望着,脸色阴沉。他听从合丹的安排来围堵阿里不哥的人,也是一人两到三马,打仗时便将马匹与辎重留在这里,却没想到会被宋军打劫了。宋军是一个非常遥远的名字。火赤哈儿一辈子都没见过宋军,只听人说宋人不会打仗,只会齐聚在城池里,有无数的财富,是最好抢掠的对象。但今天第一次遇到,宋人却像黄鼠狼一样狡猾。深吸了一口气,让马粪的味道与沙土一起充斥着鼻腔,火赤哈儿问道:“宋军有多少人?”“最多就两三百人。人数太少了,趁着夜里绕过来,我们的探马才没有发现。”“两三百人?也是探马?胆子真大。”火赤哈儿很快有了判断。“也不算胆大,他们往东面逃了,东面一百五十余里就是玉门关。”火赤哈儿点了一个千夫长,下令道:“带你的千人队追上去,他们骑术不行,跑不了太远。而且被赶走的是我们的马匹,吹吹哨子就回来了,还能冲乱他们的阵线。”“亦都护放心,一定打败宋军……”火赤哈儿又点了另一个探马,道:“去告诉合丹大王,阿里不哥很可能与李瑕联盟了。”“是。”“把我们安排在周围的兵力都召集过来……”火赤哈儿其实有两万多的兵力,分布在东线各个绿洲、河流之间,以防止阿里不哥的主力突围,他自己则带了三千人坐镇这条通往玉门的要道。果然遇到了阿里不哥的先锋兵马,同时还遇到了宋军的探马。这边还在安排,忽然又有快马狂奔而来。“不好了!有一千叛军从西边杀出去了!”火赤哈儿有些诧异。他本以为南面、北面,总有一队人是叛军的主力,却没想到对方居然用一千人来当饵。而且,叛军应该往东面跑才对,东面的玉门关只有一百五十余里,而阿里不哥的主力还在西面五百里外。这也是火赤哈儿派了一整支千人队往东的原因。没想到叛军往西走,说明阿里不哥还没有与李瑕结盟?“他们跑不掉的……”因为派了一支千人队去追击宋军,夺回马匹与辎重,火赤哈儿的兵力变得捉襟见肘起来。他虽然还剩下两千人,但既要封锁风蚀谷,又要追击脱里发。好在,今日的战事中杀伤了不少叛军,想必风蚀谷中留下的叛军战力已不强了。于是留下五百人,火赤哈儿亲自率一千五百人向西,咬住脱里发部。他不急着决战,他的兵马正从四面八方赶来……~~脱里发终于突围了。把从天山脚下征发来的畏兀儿人当作箭头饲料,他得以暂时甩脱了火赤哈儿的兵马。他要回罗布泊告诉阿里不哥,东面有忽必烈的兵马,最好还是继续西徙,沿塔里木湖去追击阿鲁忽。这一个千人队已经丢掉了所有的辎重,牛羊也留在了风蚀谷,连备用的马匹都没能带出来,那就没能带上足够的乳酪与肉干。跑到半夜,脱里发不得不下令歇息。此时他的兵马已经又饥又渴,脱里发下令杀马。如果只是刺马饮血还好,以蒙古人的经验,马匹哪怕失去三分之一的血也能恢复过来。但脱里发隐隐预感到了战事,决定让战士们充饥止渴。老练的蒙卒抚摸着马背,将兽骨制成的管子刺进马的第四、第五根肋骨之间,往里吹气,很快,战马便倒在了地上。这样杀的马,肉质会非常鲜美。一匹马的肉量足够三百人食用,因此只杀了三匹马。他们也不生火,就坐在戈壁滩上生嚼着马肉,然后休息,恢复体力。前方有探马回来,与脱里发低声禀报了一句。“不知道有多少人,敢生那么多团火,人数一定很多,没打旗号,夜里看不清,但一定是火赤哈儿的人。”脱里发思来想去,下了决定。“继续休息,天亮时火赤哈儿会追过来,与他决战……”~~天亮时,霍小莲跨上战马,随着李瑕向东北方向而行。霍小莲虽然名字柔美,其实是个魁梧的大汉。他之所以有这样的名字,因为他家里有个大姐,且身体康健。而他爹娘后来再生的两个男娃却都夭折了。等到他出生,霍老爹听村里的老人说,得取个女娃的名字,才能像他大姐一样好好长大。故而有了这样一个名字。在军中虽然常被人嘲笑,霍小莲却不嫌弃自己的名字。他那木讷无知的爹娘生怕他夭折,也没有别的办法,把担心与希翼都放在这个名字里。而且,它确实保佑着他越长越壮,还历经几次战场都活了下来。咸定三年,他十八岁,从军,随茅乙儿守潼关,头三个月,于城头肉搏战中斩首五级。咸定四年,蒙军再次勐攻潼关,霍小莲出城夜袭,一次杀进数十人中斩杀了敌方百夫长,一次闯进蒙军大营腹地、烧了董文忠的大帐。刘元振、茅乙儿相继夸他是潼关军中第一勐士。今年正月,霍小莲被抽调到选锋营时还很骄傲,但一入选锋营才知道,营中每个都是精锐。甚至以秦王之尊,也亲自与他们一起训练。四个多月间,霍小莲的骄傲是被打碎,又被重塑。他比以前沉稳,因为知道世上不止他有本事。但他也比以前更自信,因为知道选锋营已经历经磨砺。这份沉稳自信体现在何处?当胡勒根从长安城回来告诉他们那些官员说秦王训练他们是耽误正事,说他们只是武技小道。换作以前,霍小莲真的会很生气、会不服气。也许他会憋着一股劲,觉得应该要拼命立下功劳给那些人看看。但经历过这四个月,他的性情已然不同。他会立下功劳,但不是为了给那些人看。他也不会因为憋着一股劲而冲动、导致犯不该犯的错,他学会了坚忍、冷静……因此,当胡勒根问“你们都不生气吗?”的时候,他只是平静地回答了一句。“我们会追随秦王建立远大的功业,在我们远大的功业里,几句骂不算什么……”这似乎是选锋营的性格,像一把音哑无光,却又锋利无比的剑。今日,这柄剑是第一次出鞘……李瑕的布置很简单,悄悄赶到风蚀谷之后,趁着双方人马在交战,洗劫了忽必烈一系兵马的营地。《吞噬星空之签到成神》之后命令胡勒根的两百归义营赶着数千匹战马回玉门关,以数千匹战马扬起的尘烟吸引了敌军的注意。李瑕则亲自带着选锋营西向。他们人少,更不容易引起敌方的注意,又拥有望筒,因此能游离在战场之外,同时把握住战场势态。就像是一匹狼,趁两只野兽相斗时悄无声息地在附近徘回着。终于,狼嗅到了空气中血的味道,迈开脚,开始向斗兽之处走去……“报,元军已追上蒙军。”“报,双方已经开战。”“报,元军稳扎稳打,稍占上风……”一共也只得到这三次情报,虽有望筒,探马却已不敢更近。这三个情报却已足够让李瑕做出判断,并下达命令。“绕后袭元军。”选锋营人少又有默契,不需要更复杂的命令。向东北方向,绕过一个叫梁坎的沙丘,一百骑兜了一个大圈,转道向南,渐渐到了火赤哈儿的背后,再转道,向西。前方的杀喊声越来越响。“缓!”随着李瑕一声令下,选锋营减缓速度,换马,恢复体力。他们不急。没什么好急的。霍小莲在第二排第三列,他跨马而坐,拿起水囊喝了一口水。他先润了润嘴唇,才把水咽下去,然后不急不缓地把水囊放好,拿出一支弩,开始调弦。远远地,有哨声传来。那是元军的探马已经发现他们了。没关系。又等了一小会,当李瑕在望筒里看到元军探马已经奔了一段路了,才再次下令。“杀!”选锋营于是驱马而上,冲向大漠之上那一杆高扬的畏兀儿的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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