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零点看书 > 历史小说 > 迷踪谍影 > 第一百三十三章 赶赴荡口

第一百三十三章 赶赴荡口

  “孟爷,朝天九路香,我点第一柱。天门朝南开,有缘随我来!”


  一大早的,就有人敲开了门。


  一共是四个人,领头的那个,一见孟绍原立刻一抱拳,说了几句。


  孟绍原是真害怕这些江湖黑话。


  一句都听不懂。


  什么朝天九路香,这可不科学啊,点不起来啊。


  天门?


  怎么去?


  打的去还是坐高铁去啊?


  “孟爷!”


  领头的那个也不管孟绍原有没有听懂了,一竖右手大拇指:“我们家三爷说了,今日正午,请孟爷喝茶!”


  别说,这句大概意思能懂,就是要见面了是吧?


  孟绍原板着脸:“在哪喝?什么茶?”


  没想到,他居然蒙对了。


  那人一听,行家啊!


  又是一抱拳:“喝的是江湖茶,走的是江湖路。孟爷要问在哪喝,无锡荡口走一遭。”


  这帮人,难道说话就不肯好好说吗?


  “我知道了。”


  孟绍原一本正经,板着脸冷冷说道:“四位请在外面等,我稍后就来。”


  “我等在外恭候孟爷大架!”


  孟绍原走回了院子里,郭瑞、邱兴昌、祝燕妮已经在那等着了。


  “来了?”祝燕妮一看他回来,开口就问道。


  “来了。”孟绍原默默的点了点头:“我先走,一会你和老曹一起,直奔荡口,按照计划行事。”


  很难说郭瑞和邱兴昌现在的心情。


  孟绍原精准的判断力,祝燕妮这些老人,很早就知道了。


  可是在这两个新人眼里,那份敬佩就难以用语言来表达了。


  本来对孟绍原判断薛三枪会选择在荡口见面,两个人还将信将疑,然而现在完全就证实了啊。


  “这个,你带上。”


  祝燕妮掏出了勃朗宁手枪。


  没想到,孟绍原却摇了摇头:“不必了。”


  自从到了江阴,孟绍原身上就一直没有带过枪。


  很简单,一是薛三枪绑了自己,一定会搜身,第二,一把手枪可以杀了多少人?


  这次,一样如此。


  虽然这次搜身的可能性小,但一把枪,能起到什么作用?


  “别忘记,这次我是带着大洋去的。”


  孟绍原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拍了拍那口箱子。


  说完,一挥手:“咱们走。”


  郭瑞和邱兴昌一起抬起了那口箱子。


  走到门口,身后忽然传来祝燕妮的声音:


  “记得,好好的,别死了。”


  ……


  这次,没有蒙眼。


  薛三枪准备了几辆马车,估摸着赶马车的,也是他们的人,一点手脚都做不得。


  从江阴到荡口,一路上,所有的休息点,早就有人在那接应了。


  赶路并不匆忙,看起来负责带自己去的四个人,也在掐着时间点。


  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绝不匆忙。


  孟绍原一句话都没说,就是躺在马车上,翘着二郎腿,嘴里还不时的哼着这个时代谁也听不懂的歌。


  “太阳对我眨眼睛,鸟儿唱歌给我听……大王叫我来巡山,抓个和尚当晚餐……”


  和他在一辆马车上,两个薛三枪的手下,听的是面面相觑。


  这是什么戏啊,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可别说,还怪好听的。


  赶了一个上午的路,看看快到荡口,马车在一家小饭店门口停下。


  看看周围,荒郊野岭,除了这家店连个像样的人家都没有。


  “孟爷,咱们就在这里用餐。”领头的毕恭毕敬:“凡是来荡口的,到了饭点,都在这里吃饭。不瞒您说,这也是我们家三爷的店。”


  孟绍原立刻明白,这大概和当年梁山好汉的山下酒店一样,是用来监视过往客人的吧?


  嗯,季一凡是个老特务的,一定会发现这点,更加小心谨慎,绝对不会暴露的。


  否则,现在这些人就不会对自己那么客气了。


  一进饭店,一桌饭菜早就安排好了,掌柜的也是懒洋洋的,冲着进来的人点了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请!“


  领头的一挥手,请几个人坐了下来:“三爷说了,穷乡僻壤,招待不周,等到事情了了,三爷在无锡城里,大摆酒宴三天三夜,来给孟爷赔罪!”


  “好,好。”


  孟绍原随口敷衍着。


  一会还有事,所以只有饭菜,没有酒。


  孟绍原吃了几口菜,忽然问道:“朋友,贵姓大名?”


  “不敢,小姓米,米子朗!”


  名字蛮怪的。


  其实这个米子朗,孟绍原认识。


  那天,他被绑到船上,薛三枪让手下出去的时候,离薛三枪最近,但却第一个出去的,就是他!


  孟绍原慢吞吞的说了一句:“米兄昨天和媳妇过的挺开心啊。”


  米子朗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是薛三枪的亲信,所以薛三枪特别给他娶了一个媳妇,平时里单独有一艘船当成自己的家。


  问题是,这个姓孟的怎么会知道啊?


  这还不容易?


  孟绍原觉得心里好笑。


  你看看你身边的人,一个个穿的肮里肮脏,邋里邋遢,浑身油污,一身的鱼腥气。


  只有你,穿的干干净净的,就连袖口那块补丁,也明显是刚补上去的。


  还有你的指甲。


  水上讨生活的,个人卫生细节从不在乎,经常要杀鱼,因此指甲常不修剪不说,而且指甲缝里藏污纳后。


  可再看看你,指甲刚刚修过,缝隙里一点肮脏东西都没有。


  说明你是个很注重个人卫生的人。


  当土匪,风里来雨里去,刀头舔血,谁会在乎这些?


  衣服破了,还会细心补好?


  说身边没个女人谁信啊?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你脖子右侧上部有个红印子……那是,女人用力嗅出来的……


  这种印子,非要两三天才能消掉。


  米子朗又哪里会想到这些。


  孟绍原神神秘秘一笑:“我会看相,而且特别的准。”


  米子朗恍然大悟,更无怀疑:“孟爷,得麻烦请您看看我的运势怎么样?”


  孟绍原装模作样,上下看了好大一会,这才缓缓说道:“米兄,你这面相,虽然偶有小厄,然而日后必然是大富大贵,前途不可限量啊。”


  米子朗听的喜不自胜。


  孟绍原有句话还没有告诉他:


  爱干净,有家室的男人,往往不是特别勇敢。再加上那天,薛三枪一说离开,你第一个就开溜,那说明你胆怯,不想惹事。


  这样性格的人,其实并不适合当土匪。


  孟绍原很好奇他是怎么当上的。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